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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文件

2012年04月27日 08:49:48 来源:大口屯镇第二中心小学 访问量:365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文件

宝教办字[2012]7号
关于做好近期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委、局直单位:
春季是各种传染病高发季节,尤其是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健康。为有效预防与控制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根据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近期学校传染病流行情况,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要把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建立健全各项防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防控管理体系,加大行动执行力度,严格监督检查,把传染病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在实际工作中要细化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晨检、消毒、上报等,做到专人专责。各学校要集中力量对学校环境卫生尤其是教室、办公室等教学场所和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进行清扫和清理,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和清洁。及时发现传染病早期症状,防止疫情爆发流行,积极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科学有序的开展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以“健康第一”思想为主导,通过班会、板报、宣传栏等不同途径对师生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并且有针对性的宣传不同时期不同疾病的防范措施,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到医疗机构就诊。
附件:《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教委体处[2012】5号)


宝坻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











天 津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
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体处[2012]5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教体艺厅函[20l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我市近期季节性传染病流行情况,现就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当前正处于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各单位要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加大检查和督查力度,把工作真正做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登记与病因追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学生患传染病的早期症状,防止疫情的爆发流行。要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并在其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要注意根据传染病的季节流行特点,有引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
控工作》(教体艺厅函[2012]4号)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
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春季开学以来,重庆、陕西、广东、新疆等地一些学校相继发生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这些疫情的发生,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维护学生身体健康,特重申以下工作要求:
一、落实晨检制度。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按照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O6]65号)要求,切实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以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二、保持校园环境卫生。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重点场所的保洁和通风,学生宿舍管理员应每天督促学生在起床后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三、做好健康教育工作。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流感、手足口病、水痘、风珍、麻疹、结核病、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等常见传染病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等。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要利用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家长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四、确保学生户外锻炼时间。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蟓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教育部办公厅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编辑:赵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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